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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劳务派遣单位的发展对策

发布日期:[2016-08-02]   

    在劳务派遣的三角互动关系中,被派遣劳动者是劳务派遣单位的供给方,用工单位是劳务派遣单位的需求方,劳务派遣单位分别与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协调三角互动关系使之获得平衡。劳务派遣单位在实际运作中需要兼顾被派遣劳动者和用工单位的需求,具备向供应链两端提供附加值的能力,并通过其专业化的运作构建供需双方需求对接的平台,通过向双方提供价值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推动劳务派遣行业的发展。  

     (一)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附加值的方式 劳务派遣单位的关键产品是人才,劳务派遣单位获得发展的前提是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更多价值,吸引优秀人才。

    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实现个人价值的途径劳务派遣单位拥有广泛的人才需求信息,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降低其搜寻工作的成本;同时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就业 指导,帮助其积累工作经验、提升自身价值。

    与用工单位交涉,维护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直接聘用制和劳务派遣就业方式相比,前者需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单独进行谈判,后者是专业机构与用工单位谈判。劳务派遣单位比劳动者个体更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业务上具有一定规模,具有更强的谈判优势。作为代表被派遣劳动者利益的组织,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约定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劳动保护、薪酬福利等条款,保障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对用工单位进行监督,在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时,与用工单位协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利用自身优势,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额外福利劳务派遣单位与数量众多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在与保险公司、医疗服务机构等接洽时,即可因被派遣劳动者的数目产生经济规模而获得更大的折扣,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更多福利。

    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培训,提升其人力资本价值 为在较长时间内维持自己的人力资本并更有效地向用工单位提供派遣服务,劳务派遣单位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培训,提升被派遣劳动者的技能。

   (二)劳务派遣单位向用工单位提供的增值服务劳务派遣单位需要满足用工单位需求、向其提供增值服务,才可以获得生存和发展。

1、构建人才供给的JIT模式 在用工单位提出用人需求后,劳务派遣单位借助自身丰富的人才储备和专业知识,将人才信息与用工单位的需求信息进行匹配,在适当的时候仅将用工单位所需数量的人才派遣到用工单位需要的岗位上去,帮助用工单位提高招聘效率、构建最具弹性的人力资源架构,降低用工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总 成本。

2、提供流程化、专业化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首先,劳务派遣单位以较低的成本承担被派遣劳动者的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缴纳、户口落实等事务性工作,降低用工单位的管理成本,使用工单位集中力量开展自身核心业务。其次,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沟通,构建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的绩效考核系统,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来设计被派遣劳动者的薪酬体系,激励被派遣劳动者创造更多价值。再次,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出现矛盾时及时调节,协调双方关系。

3、分担用工单位的雇主责任风险 用工单位仅负责对被派遣劳动者的使用,并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法定雇主,劳务派遣单位分担了大部分的雇主责任,帮助用工单位避免劳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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