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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人力资源服务的措施

发布日期:[2017-04-13]   

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人力社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国税局、人行重庆营管部等市级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组织推动工作。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二)夯实行业发展基础。完善行业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建立科学、统一、全面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制度,建立覆盖各级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数据库,加强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监控人力资源流向,引导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定期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发展。

(三)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代表、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等方面的功能,推动行业公平竞争、诚信服务、自我约束、健康发展。支持行业协会参与标准化建设、行业信用评价、从业人员培训、新兴业态管理监测等工作。行业协会要加强与国内外相关机构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拓展和产业辐射。

(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区县(自治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区县(自治县)、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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