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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

发布日期:[2016-04-19]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成份的多元化,企业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劳动关系的企业化和复杂化,给劳动者(特别是劳务派遣职工)维护自身权益带来了一些问题和忧虑。也为工会履行自己的维护职能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要适应这一新的形势和特点,务必加深对工会维护职能的深刻认识,加大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的力度,使工会真正成为广大职工心目中的代表者和维护者。   

一、为什么要提出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和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化配置人力资源,也伴随着新的矛盾的产生。主要表现在:  

     1.劳务派遣职工群体的民主参与权被漠视。在我国的很多法律中都已经确立了坚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思路,这也包括了劳务派遣职工群体,他们也是工人阶级职工队伍的一部分。在劳务派遣这种特殊用工形式下,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以下称劳务派遣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但是不用工,用工单位直接管理和指挥劳务派遣职工从事劳动,但是与劳务派遣职工之间不建立劳动关系。这种雇佣劳动与使用劳动的分离,使得劳务派遣职工的法律地位去趋于复杂化,难以参加用工单位的职代会,民主参与权被漠视。  

     2.同工同酬被忽视。由于劳动力市场处于“僧(劳动者)多粥(工作岗位)少”的状态,一些企业抓住劳动者就业心切,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远低于企业直接雇佣的职工,成为企业降低用工成本和风险的一种手段。加之劳务派遣职工处于弱势群体,维护意识淡薄。而企业处于强势,他们无力与企业抗衡,因此极易遭受用人单位的剥削。  

     3.工会活动被边缘。劳务派遣职工远离派遣单位,实际上是由用工单位在管理和指挥,加入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的会员,他们与劳务派遣单位工会的联系并不紧密,很少参加劳务派遣单位的工会活动。而由劳务派遣单位工会委托用工单位工会管理的会员,通常也只能参加工会的一般文体活动,而没有资格参加工会组织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即使被允许参加,也只是作为列席代表参加,没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更谈不上参加有关工作福利待遇等方面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等核心内容的活动。  综上三点,提出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劳务派遣职工也是工人阶级职工队伍的组成部份,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理所当然地、责无旁贷地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也只有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才能化解矛盾,推进改革,促进发展,保持和谐与稳定。

 

二、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的客观依据  

 

    1.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元化用工的客观要求。特别是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被派遣劳务职工三方通过二份法律文件完成的交易,这种交易形式使得劳务派遣职工的法律地位趋于复杂化,对他们的自身维权增加了难度,就会陷入一种尴尬的不利地位,如果处理不好,容易诱发影响和谐的群体事件,损害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多元化,劳动关系复杂化的特点,广大劳务派遣职工更需要工会组织发挥好维护职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保护他们的切身利益。  

 

    2.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是“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需要。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作出了“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决定,把这个难题摆上了议事日程,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合法权益正是难题中的一部份。本文前面说的“三被”即“被漠视、被忽视、被边缘”是一个多数人都意识到了的,却有意无意在回避敷衍的问题,是一个令多数人长期困惑于找不到合适的解决办法的问题,是一个多数人都感到不能再拖、再拖要出大事,但个人却无能为力的问题,是一个令多数人都谨小慎微、不愿或不敢“第一个吃螃蟹”,最希望由上级来解决的问题。  事情已经很清楚,不解决就不能清除贫富悬殊、两级分化;不解决就不能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不解决现代化企业这棵树就不能长大;不解决就没有稳定,就像胡锦涛总书记在建党九十周年大会上讲的“没有稳定,什么事也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我们要站在忧患意识的高度,洞察秋毫把握民情的深度,与企业党政一道解决好“三被”问题,使企业稳健发展。

 

    3.工会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是建立三方协商机制的需要。劳动关系的正确处理是以政府主管行政部门、工会和企业联合会代表所形成的三方均衡和制约为条件的。在三方协商机制中,工会的作用就在于代表和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利益,以形成劳动权对于管理权的制衡。工会以劳务派遣职工代表的身份,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好维护职能,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工会维护职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劳动法》规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法》也规定:“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工会法》规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能。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加深工会对维护劳务派遣职工合法权益的认识,加大工会维护职能的落实,是市场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缩小“三个差距”,促进共同富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是劳务派遣职工的共同呼声。作为各级工会干部要从理论的高度去深刻理解维护职能的含义,从实践的深度去履行维护职能的落实。在维护中正确处理好维护整体利益和具体利益的辩证关系,整体利益包含着具体利益,具体利益又是整体利益的组成部份,这二者互为依存,不可分割。使之达到在发展的前提下讲维护,用维护促进发展;在稳定的前提下讲维护,用维护促进稳定;在支持改革中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根本利益和具体利益,用维护推动改革。从根本上把维护劳务派遣职工的整体利益和具体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促进企业的发展、社会的发展,从而达到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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